湖南中医药大学发展改革处成立于2012年2月,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对学校发展改革进行研究和论证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和学校发展改革相关的绩效考核、经济活动管理等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与规划。研究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和咨询建议;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论证、编制、评估等工作。
(二)改革工作。承担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工作。
(三)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校院二级管理的具体要求,负责制定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考核体系,并配合学校实施考核。
(四)经济活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学校经济活动管理办法,并对各二级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服务。
(五)法律事务。负责学校合同及相关法律事务的论证、建议、审核与后续管理工作,向各二级单位提供法律事务方面的管理与咨询服务。
(六)其它交办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